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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安把關再升級!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 6 月 7 日正式修正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》,即日起全面施行。此次修法大幅擴大適用對象,從食品製造業延伸至所有食品業者,包含小吃攤販、餐廳、連鎖飲料店及外送平台,未來從業人員若「找完錢就摸食物」,將可能面臨高額罰鍰。
攤商、外送平台全面納管!金錢與食材「不能連著摸」
根據新版規定,食品業從業人員在調理、包裝食物過程中,不得於接觸金錢後未洗手就碰觸食材,以杜絕金錢上的細菌、病毒交叉污染至食品。這項規定明確納入所有接觸食品的作業人員,包括夜市攤販、早餐店員、餐廳廚師及外送備餐人員。
食藥署強調,這次修法目的在強化整體餐飲衛生鏈,從源頭到餐桌降低病媒傳播風險,避免食安事件重演。
外送食物須完整包裝 冷藏車溫度需紀錄
在外送平台與冷鏈物流日益普及的趨勢下,新規也同步規範:
- 外送餐點:應以完整包裝避免外部污染。
- 冷藏與冷凍配送車輛:須配備溫控監測設備並定期校正溫度,保存紀錄以備查核。
這項規定預期將提高外送食品的整體安全性,也督促業者優化物流環節品質。
所有人都要上課!每年持續受訓才合法
除實體操作流程外,對於人員教育訓練也全面升級:
- 新進人員(含工讀、兼職):須完成至少 3 小時食品衛生教育訓練。
- 現職從業人員:每年需持續接受衛生與食安訓練課程。
- 業者義務:保存食安稽查、溫控、檢驗等紀錄至少 5 年,供主管機關查驗。
違規最高罰2億元!民眾可匿名檢舉享保護與獎金
如食品業者違反新規,地方衛生單位將進行稽查,限期改善;若逾期不改善者,最重可處2億元罰鍰。此外,政府設有吹哨人保護機制,民眾可匿名檢舉並領取獎金,協力打造全民監督的食安網。
【新制懶人包:食安從業者注意事項】
✅ 接觸金錢後 須洗手再摸食物
✅ 外送食品須完整包裝、冷藏車要有溫控紀錄
✅ 新人需完成 3 小時訓練,每年持續再教育
✅ 食安紀錄須保存至少 5 年
❌ 違規最重罰鍰:2 億元
食藥署此次修法可謂史上最嚴,從源頭控管到教育訓練,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防線。無論是大企業、連鎖品牌,還是夜市小攤、早餐店老闆,都必須即刻因應。民眾若發現店家違規,可通報當地衛生局,共同守護吃得安心的每一口。
